面向所有人开放的公共活动室
公共活动室是一个小型会议室,具备有会议形态的桌椅设施。
可以使用白板,是适合举办小型会议、研讨会和用作练习室(朗诵等)的空间。任何人都能申请。
- 使用对象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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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 (至少4名以上才能申请)
- 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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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7:00※ 3小时以内自由申请
- 预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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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最多可申请5次※ 网上申请预约申请截止时间为利用日3天前
-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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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信息院图书馆公园地下4层下沉式庭园
- 利用方法及
注意事项 -
- 1. 登录官网申请预约
- 2. 使用当天在文化信息院服务台确认公共活动室位置
- 3. 使用完毕后填写使用确认检查表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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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时必须遵守ACC公共活动室利用条款
公共活动室现状
- 公共活动室1
- 特点 : 小型会议室,具备有会议形态的桌椅设施。可以使用白板,适合举办小型会议、研讨会和用作练习室(朗诵等)。
- 容纳人数 : 4~12人
- 设施 : 12把椅子、3张桌子
- 附带设施 : PC、移动式投影机、投影屏、白板
- 公共活动室2
- 特点 : 中间规模的会议室,具备有会议形态的桌椅设施。适合举办中型会议、研讨会和用作练习室(朗诵等)。
- 容纳人数 : 6~20人
- 设施 : 20把椅子、5张桌子
- 附带设施 : PC、移动式投影机、投影屏
公共活动室利用条款
1.国立亚洲文化殿堂(以下简称殿堂)运营的公共活动室如下:
①公共活动室1
②公共活动室2
2.预约所需的人数下限和实际使用人数必须为4人以上。
3.公共活动室的使用时间如下:
①10:00 ~ 17:00
②当天使用时间以10分钟为单位,申请时间上限为3小时。
③额外延长时需确认是否有后续预约(最多6小时)。
④每月最多可申请5次。
※ 通过官网预约,取消截止时间为使用日1天前。
4.实施所有安全检查,经管理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最终确认后交接。
5.使用者须遵守以下各项内容。
①使用期间内使用者必须尽到作为公共活动室或设备管理员的主要义务。(使用后整理桌椅和打扫,恢复为使用前的状态)
②由于使用者的怠慢发生设施或设备损坏时,将对此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③获得公共活动室使用许可的使用者不得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④禁止导致停电的一切滥用电源行为,发生损失时需进行赔偿。
6.发生以下情况时将限制或取消使用。
①使用者违反遵循事项时
②有可能扰乱公共秩序或破坏美德时
③2次以上被取消或限制使用公共活动室的使用者进行申请时
④未履行损失赔偿或恢复原状义务的使用者进行申请时
⑤违反申请时的使用目的时
⑥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避免的事由而无法使用公共活动室时
⑦其他从公共活动室管理运营方面判断为不适的情况
7.出于殿堂工作或其他公益方面的原因时,可以变更已许可的公共活动室的使用时间或使用地点。
8.使用者欲安装特殊装置或设备时,必须事先获得殿堂的许可并自行安装设施,使用时间结束后撤除并恢复原状。
9.带入公共活动室的使用者的物品保管、管理和在公共活动室内发生的所有事故的责任归咎于使用者。
10.必须严格遵守上述事项和图书馆公园注意事项。
图书馆公园注意事项
※图书馆公园内的所有图书与资料一律不得带出或外借。
※携带的背包需放入自助寄存柜中。
※出于作品保护和版权问题,禁止任意拍摄。
※禁止携带宠物和食物入场。
※利用图书馆公园特殊阅览室(地下4层)时请向管理员出示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